广告不实 华硕电脑遭罚20万
华硕平板电脑(Tablet)广告宣称绘图效能速度胜过竞争者商品,且规格比较忽略他事业较优项目,致整体印象上对竞争者商品品质为公平比较结果,遭公平会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
公平会昨天表示,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广告ASUS Tablet的2D及3D绘图效能速度,分别较acer Tablet快1.1倍、1.2倍。
经公平会调查,华硕已承认根据不同测试软件结果可能不同,并非ASUS Tablet皆较Acer Tablet快,相关广告并无明示测试软件为何,广告宣称ASUS Tablet较竞争商品acer Tablet为优,已构成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的情况。
公平会说,华硕公司的比较广告,可搜集竞争对手的规格,却未在规格比较表广告中将重量、蓝牙揭露,仅彰显自身较优项目,忽略他事业较优项目,导致整体印象上造成不公平的比较效果,足以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显失公平。
公平会认为,华硕平板电脑的广告已经违反公平交易法规定,处2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