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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医师法–一个旧的观念和新的思维

2018-01-18 12:45 来源:Nongxun.net 作者:Nongxun

大家常讲“法律百百条,要用自己乔”,我们可能觉得台湾的法律已经很多、很完备了,但是偏偏就有一些漏网之鱼。随着时代进步、环境及观念改变,一些该有却没有、该做却没做的事总会慢慢浮现出来。日前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所提出的“植物医师法”草案就是一例。当食品安全、农药残留、生态破坏的意识觉醒之后,我们才惊觉,原来台湾的农作植物诊断及治疗的管理会是如此的不完备。

人和动物的生病及死亡天经地义的被认为无比重要,至于植物呢?死了再种就有了。直到这些植物被吃到人的肚子里之后,才发现代志大条了。学童们吃的蔬菜有没有不该出现的农药残留?妈妈买的有机米是真的有机吗?水果到底要怎么洗才能吃得安心?蜜蜂的消失真的是喷农药的关系吗?其实这些问题都不是最近才发生的,那为什么最近才一再的被提起?从观念上来讲,原因很简单,就是人们的忽视,我们长期的视而不见、一直自认为哪些是重要哪些是不重要的。

日前于本网站有兽医师撰文投稿(请参阅【公民写手】把关营养午餐食材,政府是时候该硬起来了!),多所鼓励植物医师法设立一案是对的事情应该继续走下去,我个人非常开心,也期待因此能开始激发政府与民间更为广泛及深入的讨论。然而文中也提出了许多他个人的担忧,因此我想借此公开讨论的园地也来表达一些我个人的看法。

从兽医师法开始进步的社会

回顾兽医师法正式上路以前的台湾社会,或许并没有太多人觉得家里的猫狗宠物生病时需要到兽医院挂号看病、养猪养鸡人家需要兽医师的诊疗,我想在当时立法时也有同样的困惑吧。原因是当时大家都没有这样做,有人会愿意排队花钱只是为了去治疗小猫小狗的病吗?不是自己去找一些秘方给它吃或是带到隔壁有养狗多年经验的阿伯那里看一下就好了吗?

再看看现在,你会觉得动物生病去看医生很奇怪吗?立法的功效其实就是政府引导人民往对的方向去思考和行为,然而即使有了法律还是不免会有人不遵守,但起码我们已经把以前大家都不这么做的常态,变成了目前可能是违法的少数,这就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植物生病需要医生这个观念很难懂吗?

植物有病虫害时就去农药行买一些药来喷,是不是很像以前自己当兽医师的感觉?问题是我们知道我们正在做些什么事吗?为什么我们吃的食物上会有不该出现的农药残留?因为我们这样做并不太会违法,特别是没有被查到的时候。当农民无法正确诊断病因,当农药业者无法正确提供用药知识时,农药不当残留的问题马上就会接踵而来。

植物生病就该治疗、就该用药,但是我们难道不知道这些过程都是专业吗?在台湾,植物病虫害、植物保护甚至植物医学都已经是早就存在的专业学门,就像我们很难想像,当初兽医师法立法之前的兽医学门不曾被当作是一个必要的专业一样。

什么样的人可以报考取得植物医师资格?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如果我们问谁可以报考取得医师资格一样,答案其实是很明确的。植物医学已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学门,只是过去在没有法的约束之下,农艺、园艺、林业从业人员、农药行甚至一般农民百姓都可以做这些事,如此之下,我们也怪不得结果会是如此令人怵目惊心了。一个专业领域被忽视甚至轻视到如此地步也着实令人无言。

也许有人会开始质疑未来的植物医师可否担负此重任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是非常乐观看待的。立法的目的一方面也是在催促学校养成教育的改造,植物医师法是用来改变人们思维的第一步,也是让专业回归到专业最好的途径。

植物医师法的引导绝对会让原先已经存在的学门再次精进并更符合社会的需求,当然这会是需要时间的,但试想,医师及兽医师养成系统的改进不也是这样一步一脚印走过来的吗?当这个社会不需要也不给这个专业认同时,它就永远只会是停留在校园里的一门学问而已,而它所造成的后果就只好由全民来承担。

植物医师能在就业市场上存活下来吗?

植物医师会有工作机会吗?会不会失业?一把几块钱的青菜、一斤也才几十块的水果真会有人要花钱请植物医师诊断吗?答案是,如果法律没有规范的话,那就真的永远没有机会了。虽然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生意没人做,但起码让大家知道那会是一件杀头的事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工作机会及待遇其实说穿了就是市场供需的问题,而市场的供需则常是由法规及政策所引导的。

举例来说,目前的许多国家证照例如消防技士、土木技师的证照,我们会担心他们的出路吗?因为法规限制的签证资格,进而创造了他们的就业机会,除非你愿意违法,否则你就得负担这些成本。虽然最后还是会进到市场的选汰机制上,但立法总是第一步,我们现在无法完全预测植物医师将来的工作机会及待遇,但我觉得这些新增的成本应该是社会大众所乐意负担的甜蜜成本。

至于农民或农企业会因此被影响收益吗?我的看法则是刚好相反的,一个好的、安全的农业生产制度反而正是产品加值的契机。

到底还要多久时间植物医师的制度才能立法执行?

植物医师法会是一个规范植物医疗行为的母法,当然将来它会需要其他主管机关的配套立法及相关执行细则的订定,包括考试、任用或是将来的公职植物医师的设置等。既然很重要,那倒底还要多久才能通过执行呢?坦白说,我也不知道。虽然办法的通过可能会冲击到一些目前已经自行在执行这些业务的从业人员,但是我个人是乐观看待的。

如何在转型期间妥善处置现有状况,我觉得以台湾目前民智已开的成熟环境来说,农民或业者应该都会支持回归到专业考量的层面上。立法的过程大多是在处理人的问题,我觉得就植物医学的专业认知及科学论证上,在考量人类被危害的风险权衡下,是有机会在不久的将来取得更多人的共识。

当然就如同前面所提的,立法的过程最先要处理的还是人的问题,包括行政、立法单位、考用、监督执行单位、民间企业等的配合,但更重要的农民、业者及消费者意识的觉醒,才是强力敦促政府加速立法的动力。

我们植物医学的学生已经准备好了吗?

我记得我曾在课堂上跟学生说过,我个人是学昆虫学专业的,在目前的情况下,比起在学的植物医学的同学来说,其实我是不具备成为植物医师候选人资格的。一个完整的植物医学训练会包含从土壤肥料管理、栽培技术、植物病、虫、草、鼠害健康管理到安全用药及检验等各方面。目前国内植物医学相关科系的人才养成已行之有年,包括大学部植物医学科系及研究所植物医学学位学程的设立,我们必须肯定这些系所长期默默的在这个专业领域上的耕耘。

如果你问我的看法,我会很肯定的跟你讲,植物医学的人才培育已经有很完整的规划,并且已经开始运行,虽然还有改善的空间,但现在一切具备,就等风起。

最后谈谈医药分业的问题

植物医师到底要做什么?简单来说以目前的植物医师法的规划,其主要的业务就是植物的健康诊疗,包括植物病因的诊断鉴定以及后续动作的处方建议(处方笺)等,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这些是没有其他专业可以取代的。有人或许会问,我们不是都已经有农药管理法等规定了吗?为什么还需要植物医师法?会不会有冲突?

我想这是一种误解,虽然医药分家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在兽医甚至人医领域的执行面上仍然会出现一些困扰,但我们要知道,在植物上目前是一种有药无医的畸型状态,就好比只有药房却没有医院的情况,也就是一种要大家自求多福的概念,不知道各位觉得如何?未来在执行上,我以为植物的医与药势必要经过磨合的阶段,但最终的结果应该会是良性的共荣。

人及动物生病需要看医生已经是一个无须争论的旧观念了,但植物需要专业医疗照护的思维才刚因食安、环境等议题的出现而被重新拿出来讨论。我们的农作物、老树、森林等都有迫切的植医需求,反省农作物检验并不是一个长治久安的食安途径,后端的食品安全检验永远只是治标和防弊的功能,前端专业与负责的机制才是真正釜底抽薪的办法。

我非常期待社会能给予植物医师专业一个支持及认同,也同时给我们的食安环境一个从头开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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