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农药在田间使用时混配在一起施用,叫做农药的混用。现在在农业生产中,大部分的农民都会混用农药的。但是,要是不了解农药的特性的话,农药混合在一起反而会降低药效甚至会产生药害。
农药混合使用的优点
一、增强防治效果。
能在一次用药中,兼治作物生育期内两种或多种同时发生的病、虫、草害,使多次重复性田间作业一次性完成,节省劳动力,防治及时。
二、一次用药多种作用。
农药混合使用,可以扩大防治范围,混用药剂间取长补短,提高仿效或延长残效期。
三、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病原菌的抗药性,延长药性。
农药混合使用,可以防止和克服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延长农药品种的使用寿命。
四、可以提高对不明病害的防治命中率。
五、一些新药和老药混用,可大大延长老农药的使用年限。
六、一些进口农药与国产农药混用既可以提高药效,又降低了农药使用剂量,从而降低了成本。还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及对天敌的危害。
农药混用的原则
在农药混配时应尽量避免不良的化学反应,不同的农药有不同的化学性能,因而了解各类农药可能发生的化学变化,对考虑农药的复配混用时很必要的。合理混配农药,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应影响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农药混用,混用品种之间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如水解、碱解、酸解或氧化还原反应等),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也不影响药剂的物理性状(如乳化性、悬浮率降低等)。
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对碱性农药较敏感。菊酯杀虫剂和二硫代氨基类杀菌剂在较强碱性条件下也会分解。
酸性农药与碱性农药混用后,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破坏其有效成分。
二、不能破坏药剂的物理性能。
两种乳油混用,要求仍具有良好的乳化性、分散性、湿润性
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则要求仍具有良好的悬浮率及湿润性。这不仅是发挥药效的条件,也可防止因物理性能变化而失效、减效或产生药害。
粉剂不能与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混用。
在各类农药复配混用中,最容易发生化学反应、降低药效、出现药害的是无机农药。在无机农药中,碱性农药和含金属元素的农药最多,它们在复配混用中最容易使其他农药分解失效,或产生药害。
三、不同品种混用后,不能使作物产生药害。
有机磷杀虫剂与敌稗混用后,会使水稻产生药害,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混用,易使作物产生药害。
四、农药混合后,不增加毒性,保证对人、畜安全。
混合要合理。包括品种间搭配合理,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杂草,单用拿捕净、盖章能即可防除,在用两者混配,虽然从药剂稳定性上可行,但属于混配不合理,既不增效,也不扩大防治范围,混用没有必要。
五、注意农药品种间的拮抗作用,保证混用的效果,如苯达松与拿捕净混用因拮抗作用而降低对禾本科杂草的防效。
六、农药的混配价格要合理。
农药混用时为了省工省时,提高经济效益,混配一般应比单月成本低些,同样的防治对象,一般成本高的与成本低的农药混用,只要无抵抗作用,往往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较昂贵的新型内吸性杀菌剂与较便宜的保护性菌剂品种混用以及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都比单用的成本低。如制成混剂后,追加成本很大,是不能允许的。
七、注意混配药剂的使用范围。
农药混配后的使用范围与其所含各种有效成分单剂的使用范围之间既有关系,又有区别,混配农药必须在使用范围上有自己的特点,这样混配才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