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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力争到2020年北方大中城市冬春季蔬菜自

发布于2024-04-20 来源:农讯网: > 资讯 作者:未知
导读: 10月22日,农业部在辽宁朝阳召开北方设施蔬菜生产现场会。会议提出,在统筹协调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与南菜北运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北方大中城市冬春季蔬菜自给

 

农业部:力争到2020年北方大中城市冬春季蔬菜自给率达到50%以上

  10月22日,农业部在辽宁朝阳召开北方设施蔬菜生产现场会。会议提出,在统筹协调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与南菜北运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北方大中城市冬春季蔬菜自给率达到50%以上,设施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商品档次进一步提升。

  会议强调,今后项目实施要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强化技术指导、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设施蔬菜试点项目取得实效。重点要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大中城市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在试点区域要率先做到“六化”,即生产标准化、种苗集约化、防治绿色化、耕地无害化、水肥一体化、培训指导经常化,提高生产水平,提升自给能力。二是大力推进设施类型标准化、种植模式标准化和质量管理标准化。三是优化蔬菜生产结构布局,构建合理运输半径,提高淡季蔬菜的供应能力。四是推进蔬菜产销衔接,重点衔接产地市场与销区市场,积极推进农超对接,逐步形成合作社+配送中心+直销点的现代流通模式;构建产销信息网络,加快建设设施蔬菜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多级、完整的设施蔬菜信息网络服务站,把农户、市场、消费者有机联结起来。五是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重点扶持一批机制健全、作用发挥突出、规模相对较大的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一批设施蔬菜种苗繁育中心,扶持一批植保、农机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搭建设施蔬菜产品展示推介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据悉,近3年来,农业部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青海10省(区)开展北方大中城市冬春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基本实现了100%无公害生产资料使用、100%工厂化种苗、100%病虫害绿色防治、100%产品商品化处理,100%品牌化销售、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平均冬季蔬菜自给率达到了45%,日光温室年亩均产值3.3万元,农民增收明显。

农业部:力争到2020年北方大中城市冬春季蔬菜自给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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