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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通报23个种子违法案件

发布于2024-11-16 来源:农讯网: > 资讯 作者:未知
导读: 2014年,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生产、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据统计

 

  2014年,农业部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无证生产、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国各地查处种子案件6400多起,吊销许可证31个,移送司法115起,惩处不法分子34名。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种子市场总体秩序明显好转,企业自主创新品种的销售额同比明显提高。为加强宣传曝光,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农业部将陆续通报各地查处的种子违法案件,并将这些案件纳入全国种子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平台,全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  ——编者

  1.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钱功武无证经营玉米种子案

  2014年3月,石家庄市、行唐县两级农业执法人员联合对行唐县钱功武无证经营玉米种子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钱功武于2014年2月从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购进玉米种子共计5000斤,在未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玉米种子,已出售玉米种子760斤,尚有4240斤种子未销售。

  行唐县农业局依法没收钱功武违法种子4540斤和违法所得4600元,并处以罚款13800元。

  2.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案

  2013年12月,经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抽检,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丰5号玉米种子标签标注品种名称不真实。该品种实际生产加工数量为28000公斤。该公司收到鉴定结果后,及时收回已发出的种子,未进行销售。2014年5月,太原市农委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当场登记保存大丰5号玉米种子28000公斤,认定该案件所涉及的大丰5号玉米种子属于假种子。

  太原市农委采用焚烧销毁方式,现场监督销毁大丰5号玉米种子28000公斤。

  3.辽宁省锦州市李玉宝伪造注册商标、经营

  假玉米种子案

  2014年3月,辽宁省锦州市种子管理站配合锦州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侦破一起伪造注册商标加工销售假玉米种子案,查扣假玉米种子15万公斤,涉案金额6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李玉宝多次从外地购进大量来源不明的玉米种子,购置专用设备并雇佣多名工人,伪造辽宁丹东市某种子企业注册商标,加工包装成“超单21”、“连星(连试)50”玉米种子,销往锦州、朝阳等乡镇农村。

  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处理中。

  4.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谢生财无证经营

  假玉米种子案

  2014年4月,沈阳市苏家屯区种子管理站会同苏家屯区公安局食药侦大队,侦破一起无证经营假玉米种子案,当场查获“国美338”玉米杂交种子1000余袋,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犯罪嫌疑人谢生财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苏家屯区白清乡碾盘沟村设点,将从私人手中低价购进来路不明的玉米种子,包装成名为“国美338”玉米杂交种子,以每袋65元的价格销售给周边农民。

  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处理中。

  5.吉林省龙嘉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

  米种子案

  2014年2月,吉林省种子执法人员在长春市新丰集团种子大市场,抽取了吉林省龙嘉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雷奥1号”玉米种子样品,经检验系假种子。经长春市农委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经营假“雷奥1号”玉米种子400袋,违法所得计6800元。

  长春市农委责令吉林省龙嘉种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假种子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十倍罚款计74800元。吉林省农委依法吊销了吉林省龙嘉种业有限公司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6.吉林省帮农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玉

  米种子案

  2014年2月,吉林省种子执法人员在长春市新丰集团种子大市场,抽取了吉林省帮农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农大302”、“吉农大678”玉米种子样品,经检验系假种子。经长春市农委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经营假“吉农大302”、“吉农大678”玉米种子480袋,违法所得计8640元。

  长春市农委责令吉林省帮农种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假种子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倍罚款计95040元。吉林省农委依法吊销了吉林省帮农种业有限公司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7.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秀得金农资有限公司等经营假玉米种子案

  2014年4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种子管理处根据举报线索,对牡丹江市秀得金农资有限公司、宁安市张成彬、林口县建堂乡聂恩宾和艾立刚及林口县刁翎镇牛加兴等经销的“京单28”玉米种子疑似为假玉米种子进行查处。经查,该批“京单28”假玉米种子由山东洲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生产,涉案种子13050公斤,违法所得233950元。

  2014年6月,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核实该案件后,移交黑龙江省公安厅处理。经公安机关侦办,加工包装假种子的犯罪嫌疑人王龙已被批捕。该起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处理中。

  8.黑龙江省双城市临江乡康祥经营假玉米种子案

  2014年3月,根据举报线索,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双城市农业局和双城市公安局共同成立联合专案组,对位于双城市临江乡一处制售假玉米种子加工窝点进行了查处,共查获假玉米种子约28.5万公斤。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双城市临江乡大康种子直销大厅负责人康祥父子已被批捕。该起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处理中。

  9.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水稻

  种子案

  2014年1月,江苏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依法对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丰优22”杂交水稻种子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判定该批种子标签标注品种名称不真实。经查,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2013年组织生产“丰优22”杂交水稻种子,2014年1月销售假“丰优22”杂交水稻种子180公斤,销售金额6120元。

  2014年12月,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依法吊销江苏苏垦种业有限公司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6120元,并处以罚款36720元。

  10.江苏省沛县张逢华经营假甜瓜种子案

  2014年4月,江苏省沛县农委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在沛县河口镇逢华农资门市部购买的“盛开花”甜瓜种结瓜异常。经调查,该甜瓜种子系张逢华从山西博大种苗有限公司购进,涉及农户177户,受损面积313亩;根据品种认定信息、田间现场鉴定报告,该甜瓜种子应认定为假种子。

  2014年5月,沛县农委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山西博大种苗有限公司向受损农户赔偿62.6万元,该公司两名犯罪嫌疑人贾富友、高秀梅现取保候审。

  11.安徽地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且经营、推广未通过审定水稻种子案

  2014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安徽省怀远县农委立案调查,安徽地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推广未经审定水稻品种地发糯1号,且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经营数量1.5万公斤。

  怀远县农委责令安徽地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整改3个月,吊销其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47.6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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