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初次聘家庭类外劳 7月1日起须先参加讲习会
为使第一次聘雇外国人从事家庭看护工作或家庭帮佣之雇主认识就业服务法相关法令,遵守合法聘雇的规定,以减少将来聘雇时可能之违法行为,彰化县政府自105年7月1日起每周三,受理民众或私立就业服务机构预约团体讲习,协助民众完成聘前讲习,以取得聘雇家庭类外劳之申请资格,并于6日上午在县府6楼咖啡艺廊举行宣传记者会,劳工处长吴兰梅说明相关内容,会中并由劳工处同仁演出行动短剧,宣导民众初次聘雇家庭类外劳应先参加聘前讲习,并欢迎民众善加利用彰化县政府所提供的团体讲习。
吴兰梅处长表示,彰化县目前雇用的外籍人力相当多,其中家庭类外劳占了21%,协助照护彰化县相当多的家庭,以往可能因为雇主对相关法令并不清楚,导致误触法令,因此县府为了协助让第一次聘雇家庭类外籍劳工的雇主更清楚了解规定,目前共规划三种方式,分别是临柜讲习、团体讲习及网络讲习,呼吁雇主参加讲习,熟悉法令,让受雇者获得保障,雇主在遇到问题时也有适当的管道来解决。
劳工处自105年7月1日起接受民众自行预约或委托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至县府劳工处网(http://etraining.wda.gov.tw)线上预约,于每周三采10人以上开办讲习的方式,提供雇主完成聘前讲习的服务。
▲雇主初次聘家庭类外劳 7月1日起须先参加讲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