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公告“鞋类制品”环保标章规格标准
环保署近日公告,有关鞋类制品标准适用于符合CNS 3478塑胶鞋、CNS 8632布鞋、CNS 8634皮制休闲鞋、CNS 8635橡胶制运动鞋、CNS 9754橡胶制便鞋、CNS 10632皮鞋之产品。
经评估产品于原料取得、生产制造、使用及废弃过程之环境因素及健康考量,并参考韩国、欧盟及日本环保标章规格标准,管制重点包括产品之重金属含量,皮鞋及皮制休闲鞋之反丁烯二酸二甲酯与五氯酚,塑胶鞋之总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与苯骈[a]芘,产品与制程不得使用毒性化学物质及蒙特利尔议定书管制物质,各鞋类使用之材料如纺织品、皮革、人造皮之甲醛、有机锡化合物、偶氮染料及邻苯二甲酸酯类,使用黏着剂之卤性溶剂,使用塑胶材质不得使用卤化塑胶,并管制环保包装材质等规定。
厂商产品如符合本标准规定,经自愿性申请,审查通过取得环保标章使用证书者,可于产品或包装上标示环保标章,以提供民众、政府机关及民间企业团体选购环保产品之参考。
标准可至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绿色生活资讯网(http://greenliving.epa.gov.tw/public) /资讯查询/环保标章规格标准,编号填入151或填入本标准名称,即可查询下载。欢迎厂商申请环保标章,善尽企业维护永续地球之社会责任,共同响应绿色生产与消费。
▲环保署公告“鞋类制品”环保标章规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