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宜分开思考
每年“文化创意产业”都要被批评修理一次,今年也不例外,只是这一次涉及比较来得深广,原本被规划为文化创意产业“样板”的松烟和华山,也被打成“餐厅而已”,根本没文化。但争议点还在于:什么是文化?什么是创意?怎样才叫产业?2009年当时副总统萧万长,举办“文化创意产业圆桌论坛”,对于哪些可以成为产业,哪些是无法成为产业,并如何区分,有深入探讨。
坦然说,不是什么文化都可以变成产业,量产定价出售,文化与思想本身即是无价,古代孔子活着的时候,空有思想,没人买账,四处流浪教书,但思想影响后世,数百年后,孔子的思想成为主流、科举考试的依据,教育界立即当它是摇钱树。
要细数中国的文化产业最大者,从古至今,莫过于孔孟儒家,然而思想无价,有价的是科学、教学、印刷与考试出版业者,这才是产业,现在叫做教科书产业。
此外,艺术创作也无价,画作无法量产,梵高一生卖不出画,但他死后的画作却变成博物馆,变成一个产业,这就是说,创作无法量产,不能成为产业,但博物馆可以,展览产业可以。而在影视、流行音乐、会展、新闻、体育、广告等各方面,早已形成产业规模者,就不需要特别去补助,只要营造好政策与环境即可。
因此,一定要先区分出可以做产业与无法做产业的,可以做产业的,政府需要做的,是制订好基本大法,订好政策,营造良善的创作环境与市场,让有意参与产业者,在融资、场地取得、活动展览等各方面都方便,就够了。
至于无法产业化的,如文学创作、剧场、戏曲等,原本已存在文化补助,就维持应有的补助,而同时为鼓励创作活力,应有一定比例的补助给予创作者,其原因很简单,所有的创意,必然来自对过去形式与理念、主流价值、旧有思维的叛逆,这样才有创新。
但这样的叛逆,古往今来,能成功者,百分不及一,不要说每个艺家天分不同,即使是艺术家本身,每一次的创作实验,也不一定成功。允许失败,坦然继续创作,这就是创作的动力,而政府要做的,是给出应有的补助,让热血的创作者,有更多的机会,去做成功或失败的实验。
至于补助的比例,最好是三三制,三分之一给年轻的创作者,每个人的数目不必大,但给许多人,让热血创意有机会去实践,在这其中,或许有百分之九十无法成功,但没有关系,累积创作经验比什么都重要,剩下的十分之一有所成,那就很幸运了。
第二个三分之一的比例,或可补助这些创作者往上发展,让它有机会成为中型的团体,或做更大型的创作,而他们或许会失败,所以最后成功的必然只有极少数,这些极少数,便是能独当一面,或者代表台湾去国际上表演。至于这些创作者能不能成为产业,就看艺术家的各种能力了,创作成功,经营失败,也是有的,谁敢打包票呢?
此处不是想说明“文化创意产业”该如何,而是想说明,文化、创意、产业宜分开思考,不能只用一个概念,一路到底,文化有底蕴有传承有创新,创意的本质在叛逆,做产业则可复制,成功行销,三者不能等同起来。因此,一个创意能否成为产业,往往不在创意本身,而是更多其他的因素,须在生产、流通、展点上,要下许多苦功,一些看似成功的创意产业,哪一个不是靠长期的苦心经营,人脉的建立,才奋斗有成?比传统产业一点都没有更轻松。
艺术创作本乎一心,绝无侥幸,至于产业成不成,是另一件事,这正如梵高创作好不好,是一件事;能不能用他的作品做美术馆,是另一件事;想清楚,文创产业才会比较容易走下去。
▲文化、创意、产业宜分开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