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台商进出 淄博公安推新政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日前发布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希望能更加方便台商台胞在淄博的工作和生活,推动两地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中国台湾网报导,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局长丁冠勇日前带队,深入台资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台商在淄博的工作生活情况,听取台商对办理《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多次签注和换发证件、汽车驾驶证等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淄博市公安局于2014年1月1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安局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的通知》,详细的规定主要有:对台商台胞;最快时间办理出入境签注证件;最大限度按需延长台胞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有效期;实行台胞签注证件办理预约服务、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开展台胞临时住宿登记及签注网上预受理服务;建立与台胞和台资企业长效联系服务机制;对台胞家属和台资企业引进的技术人才优先办理落户手续;开辟消防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措施;加强台资企业内部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台商台胞案(事)件;等十项措施。
淄博市公安系统为台商服务活动的开展,特别是服务台商台胞十项措施的制定,优化了全市对台招商引资的环境,提升了全市对台工作的工作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