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价登录造假?地政士:不可能
行政院院会日前通过地政士法第51条之1修正条文覆议案,内政部列出五项窒碍难行的地方。地政士公会对此发布新闻稿反驳。
中华民国地政士公会全国联合会说,地政士对实价登录如果申报不实,将可能遭停业或除名惩戒,地政士不会笨到去触法。
地政士公会说,内政部指申报人可技术性延迟申报,将影响资讯即时性,但地政士一再主动反映配合实价登录制度,愿于买卖受托案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办理实价登录,这样就不影响政府资讯发布即时性,而地政士也因同步申报,可免逾期遭罚风险,不会有技术性延迟申报情形。
内政部指地政士可利用限期改正不实申报,影响资讯真实,且因有改正机会,地政士可于第一次申报不实,可能降低实价登录公信力。地政士公会认为,地政士连目前新台币3万至15万元的行政罚锾都不敢违反,对于停业或除名的惩戒,岂会以自己的前途或证照,以身试法?地政士不会笨到去触法。
内政部认为,如果地政士法不覆议,地方政府需投入更多人力稽核,增加行政成本。地政士公会认为,实价登录稽核本就是政府应该去做的责任,修法前的怠惰,不能成为反对修法的借口。
此外,内政部指出,许多相关专业职业人员立法例,多是直接裁罚。地政士公会指出,实价登录申报书项目多达19项,要求地政士百分之百的正确申报,“这如同要求学生每次考试都要100分,否则直接裁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