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草剂药害产生的原因。
除草剂通过多种途径对作物造成危害,但大部分是因为使用技术不当造成的。如2,4-滴丁酯、2甲4氯、百草敌等用于麦田和玉米田除草时,由于雾滴飘移(尤其风天喷雾、高压喷雾等)往往伤害附近的敏感作物;禾大壮、氟乐灵通过挥发的气体使敏感作物豆类、瓜类、烟草等受害;除草剂与杀虫剂混用不当;喷雾器械状态不良,喷雾不匀;误用、过量使用或使用时期不当;除草剂降解产物造成药害;异常气候条件、喷除草剂后器械清洗不彻底等都可造成一些敏感作物受害。
二、药害的诊断。同类除草剂的药害症状基本相似。
1、酰胺类(甲草胺、异丙甲草胺、乙草胺、丙草胺等)造成药害的症状是:幼芽与幼叶不能完全展开,玉米叶鞘不能正常抱茎;大豆叶片中脉变短,叶皱缩、粗糙,产生心脏形叶,心叶变黄,叶缘生长受抑制,出现杯状叶;花生叶片变小,出现坏死斑。
2、二硝基苯胺类(氟乐灵、二甲戊乐灵等)。药害症状是:根短而粗,无次生根或次生根稀疏而短,根尖肿胀成椿头状,芽生长受抑,下胚轴肿胀。
3、苯氧羧酸类(2,4-滴、2甲4氯)与苯甲酸类(百草敌)。造成的典型药害是:形态畸形,表现为茎短、弯曲或扭转,地上及地下部生出瘤并产生不定根;双子叶植物叶脉近于平行,复叶中的小叶愈合,叶身沿叶缘愈合成筒状,萼片、花瓣、雄蕊雌蕊数增多或减少,且形状异常;禾本科植物形成葱状叶,花序难抽出,出现双穗、小穗对生、重生、轮生等现象。
4、磺酰脲类(氮磺隆、阔叶散、甲磺隆等)。造成药害的症状为:真叶不能抽出,生长点坏死或畸形,导致生长停滞,叶片失绿、坏死或暗绿及出现花青素色,节间缩短,根老化,侧根与主根短,侧根数量少,从出现受害症状至死亡比较缓慢。
5、均三氮苯类(阿特拉津、扑草净、西草净等)与脲类(绿麦隆、敌草隆等)。造成作物叶缘与叶尖失绿、干枯,进而叶肉失绿、干枯,生长停滞,全株枯死。
6、苯达松造成作物叶片产生褐斑,草甘膦造成叶片缓慢凋萎、失绿和坏死。
三、注意区分易与除草剂药害混淆的症状
⑴生产中异常的环境条件如冰冻、高温、干旱、热风造成的药害症状与除草剂的药害症状相似。
⑵追施化肥伤害叶片的症状与触杀性除草剂的药害症状近似。
⑶营养缺乏、污染及过量施肥,特别是缺素症、SO2、O3、Cl2等污染造成的症状与除草剂引起叶肉失绿易于混淆。
⑷土传病害与一些苗前土壤处理的除草剂药害近似。
⑸病毒病及病原菌侵染造成的畸形叶与苯氧羧酸类及土壤处理酰胺、硫化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造成的叶片畸形近似。药害发生后,应及时多方位观察,以防作出错误诊断。
四、药害的预防与解救
1、预防措施。正确选择和使用除草剂是预防的关键。⑴调节好用药量,正确掌握使用时期。⑵调节好喷雾器械,均匀喷雾,喷后彻底清洗喷雾器。⑶施用长残效性除草剂后,合理安排后茬作物。⑷在杀草丹中加入少量甲氧基酚酮或BNA-80可防止产生脱氟反应,避免水稻矮化。
2、解救措施。对于除草剂药害应区别对待,有些药害不影响产量,且随作物生长会自然消失,如野燕枯用药后,小麦叶片短时变黄,随生长自然恢复;有的药害造成减产,应及时采取解救措施。
⑴对于施药后光合作用受抑制造成的药害,应及时根外追施速效肥。
⑵甲草胺、乙划胺等酰胺类造成的药害,可喷赤霉素;
⑶施用有机肥、活性炭以及耕翻等可消除或减轻除草剂在土壤中的残留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