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
根据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AP)的要求,防治中药材病、虫、鼠害,应本着“防治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宜用农业、生物、物理与机械防治,少施或不施化学农药的综合防治措施。需用农药时,应采用低毒、高效、残留期短的农药或土农药,以免对商品中药材的污染。严禁使用《中药材基地生产中禁止使用的化学农药》,严防有害物质对药材与环境的污染。防治的目的是保护中药材的正常发育,增强中药材的抵抗能力,促进生态平衡。
中药材病虫害防治如果要使用农药应该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 严格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
(2) 推广使用对人、畜无毒害,对环境无污染,对产品无残留的植物源农药、微生物农药及仿生合成农药。
(3) 杀毒剂提倡交替用药,每种药剂喷施2-3次后,应改用另一种药剂,以免病毒菌产生抗药性。
(4) 按中药材种植常用农药安全间隔期喷药,施药期间不能采挖商品药材,比如50%多菌灵安全间隔期7-10天;70%甲基托布津安全间隔期10天;50%的辛硫磷安全间隔期10天。
(5) 提倡用敌鼠钠盐灭鼠,严禁使用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等剧毒药物灭鼠。
(6) 严禁使用化学除草剂防除中药材种植区的杂草,以免造成药害和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