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既关乎城市,又关乎农村,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多从“三农”角度去审视、谋划和推进城镇化,深刻把握新型城镇化的规律和特点,立足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和优势,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美好。
保障好进城农民利益。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是大量农民逐步融入城市,完全市民化的过程。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并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方面实现均等化。城镇化要从实际出发,不能揠苗助长,防止发生“赶农民上楼”等现象。
维护好留村农民利益。城市要发展,农村也要发展。要规范有序地引导城市人才、技术、资本下乡,积极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盘活用好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促进农民脱贫增收致富。妥善解决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问题,不能使农村“空心化”。
坚守耕地红线。“人多地少”是我市市情。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防止城市建设“摊大饼”、招商引资“零地价”等现象。通过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保持土地供给的适度刚性,有效抑制城市建设用地的过度需求,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注意防止城乡“同质化”。建设新农村,不能用与城市一种理念、一套思路、一个手段。农村不应成为城镇化的附庸。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通过科学规划突出“乡村特色”,通过生态优势展示“乡村魅力”,通过人文内涵彰显“乡村人文”,把传统的农耕文明、生态文明和现代工业文明的精华集中起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使农村真正繁荣起来。
此外,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资源变化是影响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因素。要深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以产业发展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重庆就业;要加快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市落户,进一步增加劳动力供给,改善劳动力结构,提升潜在经济增长率;要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引导人口科学合理布局,让人口、资源优化配置到生产率高、生态承载力强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