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几年的大蒜、生姜,到今年的玛咖、菠萝,在农产品价格暴跌中,农民很受伤。订单农业作为以销定产的重要手段,对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农民合理收益、抵御市场价格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订单农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因为部分农民契约意识差、恶意违约而变得难以推行,这反过来又伤害了商户和农民......(7月6日《人民日报》)
在一些地方,由于部分农民违约,使得订单农业举步维艰,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刘志雄说,“目前还没有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我觉得不应该如此悲观,不是常说“办法总比困难多”么,为何不想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呢?
在此,不揣浅陋,笔者建议,订单农业,应该有“第三方”参与其中。
订单农业,买卖双方事先订有产销合同,但,有些农民,即便是每斤多卖两三块钱,他们也不怕违约,因为,一旦违约,收购企业损失落到相对分散的农户家中,每家的产量及产值并不高,企业一家家催收成本高昂,而要诉诸法院,官司好赢但执行起来却异常困难,且“真要强制执行,农民一旦抱团抵制,闹成群体性事件,政府往往也只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也就是说,这些农民违约成本几乎为零,问题正出在这儿!
对症下药,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订单农业,签订合同时,还应该有“第三方”介入,以加强监督,以确保合同执行,既保护卖方的合法利益,也保护买方的合法利益,以求“双赢”,使“订单农业”之路越走越宽广。
这里的“第三方”,或是政府机构。订单农业,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签订供销合同时,双方都得交纳一定的“信用保证金”而交给作为“第三方”政府机构来保管;如果说,到了兑现合同时,由于市场行情变化而有一方违约,或不按合同价收购,或不按合同价出售,对不起,按合同规定,违约方的保证金作为“违约代价”由第三方负责赔偿对方,也就是说,违约是要付出违约成本的,违约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里的“第三方”,或是保险公司。订单农业,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签订供销合同时,双方都得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一旦市场行情变化而有一方违约,或不愿按合同价收购,或不愿按合同价出售,对不起,由受害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以尽可能地将其“受害损失”降到最低。
不仅大蒜、生姜、玛咖、菠萝,还应该包括生猪在内的诸多农林牧渔中“名特产品”,这些“订单农业”,都应该有“第三方”参与其中,以确保不再有市场行情的“大起大落”,以闯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