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作为最重要的堤坝之一,都不能有效阻止资本侵占农用地,那么我们未来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又当靠谁来守护?要切实保护土地,不能仅靠行政手段,必须从制度上堵上执法的漏洞,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绝不姑息,严判重罚。
近日,新华社报道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例。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得到阻止,相反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
耕地不仅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命田,也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生命线,然而广东阳江针对农用地被非法占用,却不能有效执法,如此荒唐的执法囧事为何会发生?仔细梳理事件发生的过程就会发现,当事主体未批先建,有恃无恐;国土部门消极执法,隔靴搔痒。根据报道,涉案土地在2012年才经广东省政府批准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早在2007年,当事主体就与阳东当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代征土地协议书》,在未经政府审批同意之前的违法事实长达4年。而从2008年到2010年,虽然当地国土部门连下3道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每平方米1元钱的罚款标准,连“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都谈不上,这完全是“轻拿轻放”,给当事主体挠痒痒。
对于这样的判罚标准,当地国土部门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最高30元的罚款标准,却选择了1元的罚款标准,这样的“1元罚款”实际上是对违法占地的变相纵容!当事主体乐呵呵的缴纳罚款,然后接着进一步违法侵占土地,坐实违法事实。
“1元罚款”的判罚标准固然令人无语,然而此案的关注焦点,更应从判罚标准延展到执法效果上。4道行政处罚决定,每一道都认定了当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但是却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执法效果。对此,当地国土部门称,从2008年开始,也多次组织城管、建设、国土等综合执法力量前往现场强拆,但最后都不了了之。如果任由资本左右耕地使用逻辑,相关法律法规构不成对其应有的约束,那么如此低的判罚标准和执法效果必将造成的恶劣示范效应,引发不良后果。
事实上,阳江市非法侵占土地的案例并非这一起。去年,根据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的巡视结果,阳江各县(市、区)普遍存在违规征地用地、非法买卖土地、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情况,阳江市部分现任及退休市、县(区)领导班子成员以权谋私,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而早在2013年,阳江市“非法买卖土地窝案”就查处处级干部3人,1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和2015年,阳江市政协主席韦丽坤以及阳江市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陈岳芝因为土地问题等分别被“双开”和行政撤职。非法买卖土地以“窝案”之势迸发,这其中“1元罚款”的影响作用,恐怕也难辞其咎。
土地本应是农民的生产生活资料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在阳江却变成了少数人权力和资本结合的私有摇钱树。这其中,给国家造成多少经济损失?又侵占多少农民利益?更令人感到担忧的是,相关部门的执法过程、标准和效果,存在极大“盆景化”。如果法律作为最重要的堤坝之一,都不能有效阻止资本侵占农用地,那么我们未来赖以生存的生命线,又当靠谁来守护?
近年来,各地违法占地、违建问题层出不穷,而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表面上看是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深层次看,则离不开资本和权力的结合。地方政府要发展经济,城镇建制面积要扩展,工业厂房要扩大面积,农业生产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多重目标,哪一重,都离不开土地。土地利用必须合理合法合规,土地违法处置必须严惩,不能以任何形式纵容非法占用土地。这是土地利用的底线。
然而,要切实保护土地,合理依法使用土地不能仅靠行政手段,必须从制度上堵上执法的漏洞。当前我们正处于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根据国土资源部5月份的消息,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已有89个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确保耕地红线,制止各地城市不断“摊大饼”式地扩张规模。重点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正在推进,而像阳江这样的三线、四线城市,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是不是也要尽快提上议事日程?除此之外,三、四线城市发展占用土地的问题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重点督查三、四线城市的土地使用过程,加强地方土地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建设和独立性、垂直管理,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绝不姑息,严判重罚。这有这样,才能把宝贵的土地资源放到应该放的位置,为社会经济发展培育持久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