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地枯黄的茅草,半人高;大片土地弃耕荒芜,投资数十万元建起的农田水利设施成了废弃的摆设;部分好田被破坏,石碴满地,村民无法耕种……这是记者去年在陕南某山区县农村采访时所看到的土地开发整理现状,今年2月22日,本报也曾报道某地一土地复垦项目在水库淹没区实施的事。不论是荒草地开发治理,还是土地复垦或土地开发整理,都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渠道,其同属于耕地占补平衡的一种方式,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地方普遍存在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等现象。
此种现象的出现,源于近年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都面临新城扩张和旧城改造升级的压力,对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需求量增长,而随着各地持续不断补充耕地,耕地后备资源尤其是优质后备资源越来越缺乏,补充耕地数量难度加大,特别是直接开垦补充同等质量的耕地和水田,许多地方难以做到。于是,为了完成“占一补一”任务,许多地方无奈在荒草坡开发上想办法,甚至有的出现毁林复垦等滥竽充数、“广种薄收”式怪像,造成耕地占卜平衡的“失衡”劣势。
正是在此背景下,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了《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补改结合、提质改造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维护农民权益和审慎稳妥推进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指导意见》是被“逼”出来的改革举措。
当前,耕地占补平衡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的“失衡”弊端是:一方面,国土主管部门为了一味地完成占补平衡任务,而忽视投资所发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一些地方大量开发整理后的土地闲置荒芜即是事实,难免使其身处尴尬境地。其次,项目评审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忽视现场踏勘,造成了规划设计不精准。另一方面,由于监管不严,造成施工方一味地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工程质量,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绝不可在占补平衡上“失衡”或弄虚“玩数字游戏”,如果忽视了项目本身所发挥的预期效益,耕地占补平衡就沦为形式和走过场,造成的土地安全国家战略影响或不可估量。
从改革的层面看,亟需把投入到偏远和无人耕种的荒草地、荒草坡开发整理项目上的大量分散专项资金,向现有一定建设规模耕地提质改造上投入倾斜,以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耕地占补衡。而要使《指导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首先各地应尽快研究制定相适应的配套实施办法,改革项目自上而下提前下达占补任务的内部模式;关键还是,科学规划,从严管控,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同时,把好项目评审和验收关口,探索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责任的多元化实现途径,推进补充耕地的跨区域国家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