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土地治理项目,包括成规模的中低产田改造、生态综合治理等;另一类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成规模的种植经济作物、生态防护林项目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必须在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内容基础上,深化和拓展经济性、效益性审计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将具体审计内容落到实处。
一、为什么要引入农业综合开发效益评价
1.当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内容狭窄。常规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突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但这种单一审资金的作法,难以发现开发项目决策失误,难以及时有效调整资金向效益更高的项目转移和整体促进资金与物资、劳务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而开发项目最佳效益的发挥,往往是综合手段结合的结果。这就要求在常规资金审计内容的基础上,深入进行政策评估、决策审查、管理审计、直接经济效益审核和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评估,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资金、质量、效益全方位的审核评价,使审项目、审资金、审财务收支、审效益四者结合,其内容更全面,从而使审计评价更加客观准确。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方法过于单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主要运用财务审计的常规审计方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更关注的是资金投入产出效益性,对审计报告披露信息的广度和深度要求越来越高,常用的财务审计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绩效审计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引入绩效审计,就是在常规财务审计的技术方法基础上,借鉴和引入多学科的综合知识,吸收管理咨询中专业分析的合理成分,在搜集和评价过程中运用调查研究和各种数理逻辑运算、统计分析技术,如:采访、调查、基本数据处理、抽样、因素分析、逻辑分析等,使隐含在资金使用这一直观形态之外的种种影响资金效益的因素显露出来,以达到加强综合性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有哪些内容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投入是否符合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结构的适当性和资金到位的及时性。有偿资金投资比例是否适当,是否存在因有偿资金比例过大而增加地方财力,甚至无力偿还的问题,是否存在加重农民负担和因地方无力配套造成项目质量低下、工程数量不足的问题。
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或协议执行的经济性和效益性。农业综合开发投资项目是否全部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及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招投标的实施是否实行合同管理,是否达到真正节约资金的目的,工程监理是否能够做到跟踪监督检查,避免损失浪费;项目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有无超计划、超标准、超面积、超预算、随意搞计划外工程等问题。
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后的运转情况和使用的效果性。关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成后,项目管理部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计划批复、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设计和施工合同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后,是否落实管护主体,办理产权移交手续以确保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建成后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