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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加工开大门走大路!《农产管理法》一读通过,农地初级加工有法源

发布于2024-11-22 来源:农讯网: > 综合资讯 作者:
导读: 小农加工开大门走大路!《农产管理法》一读通过,农地初级加工有法源

小农加工品不再落于三不管地带,不仅合法化更有利出口外销!《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修正草案于今(24)日上午顺利通过立法院一读,最快七月底前,农委会将正式建构农产品从生产到初级加工的一条鞭制度。

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表示,“农产品初级加工场”场证等同经济部管辖的“工厂登记证”,能满足规模较小、加工业态相对简单的小农加工需求。农粮署署长胡忠一强调,是否要申请“初级加工场”全依农民需求而定,产量不多者,按照原有方式生产即可;该法源是希望提供给规模较大,希望上架到大型通路、扩大行销者,能透过“初级加工场”场证取得“工厂登记”资格。

初步预计适用的加工类别为“干燥”、“粉碎”、“碾制”和“焙炒”等四大类,共两百余项加工品项,采正面表列,如果干、茶包、脱壳花生等。不过有取得产销履历加工验证或有机加工验证者不在此四类限制中,举例来说,四大类并不包含酒精,但若农民生产有机梅子,加工的梅酒就可纳入加工场范畴。

农友:自行加工弹性高,不再受制于工厂

台中市公老坪产业发展协会理事长、同时也是产农的陆冠全表示,公老坪社区有九成都是农民,多种植有机橘子和柿子,农民想研发加工品就得委托工厂去制作,“工厂订单做少要求上千公斤起跳,但是我们量体不够大、做起来比较辛苦。”此外,还得配合工厂的“开机时间”,“柿子叶四月就采收了,橘子十二月是产期,但是工厂不可能配合产季去调整生产,有一次三个月都排不进去,橘子就只能一直放到三月底。”

陆冠全指出,未来计划结合社区农友,共同申请一间加工场、自己来做,如此便能降低生产成本、将价格回馈给消费者,也能增加农民开发加工品的意愿、协助小农产品的上架管道与管道。

“开一条路给农民走”,加工品可走出国际

苗栗青农联谊会会长刘钰玲表示,自家经营有机农场多年,“但是我们没有工厂登记,很多通路我们不能上去,就算有国外厂商觉得我们产品不错、想带回去带,也是没有办法。”若要跟工厂谈合作,因为产量有限、工厂开价高,也让农民望之却步。

她认为“农产品初级加工场”能协助小农产品拥有合法性,取得与一般食品大厂生产的产品一样的谈判水平,“只要可以让我们上通路,就会有更多曝光、让厂商来找我们来合作。”长期有助于稳定农产产销、解决产销损耗、提升小农收益。

在南投收购凤梨、希望发展在地品牌的南投凤梨合作社理事主席林稷治深有同感,他表示,台湾农业的珍贵之处就是有着丰富的农产、以及多元化的小农加工品,只是“消费者现在对食安的要求很高,小农产品虽然有在流通、但没人在管。”

因此该法通过后,就可以突破小农加工不易取得工厂登记不易、无法上架贩售之困境,“就是开一条路给农民走、帮助这些这么棒的农产品开一条路去贩售!”可望让台湾的小农特色农不只深耕台湾,更有机会行销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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