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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能源局即将在11月公布“用电大户条款”,然而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TRENA)今日(10/27)召开记者会,批评本次修法竟然拿掉“公布大户名册”这条规定,拒绝让社会检验,相当令人失望。
联盟更指出法令大漏洞:全台排碳最大户,也就是自有三座燃煤电厂的超级用电大户:台塑公司,依照现行法令竟不属于用电大户定义之列,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再生能源推动联盟调查前15大排碳大户发现,尽管已是知名上市企业,对于再生能源相关规划仍然不足,群创光电、友达光电欠缺回复说明,南亚塑胶更连用电度数都没有公开,还有些企业建置绿能只为赚卖电钱,而非自发自用。联盟批评,这些用电大户企业辜负全民能源转型的期待,使台湾产业竞争力落后世界潮流。
为落实能源转型及企业能源责任,《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在2019年修订,规范超大电量的企业,须建置并使用再生能源,订定“一定契约容量以上之电力用户应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管理办法”,简称“用电大户条款”。
再生能源推动联盟一一盘点用电大户的表现,发现台塑石化、大连化工、南亚塑胶等三家,在所有绿能指标上全部交白卷,甚至连厂房设置再生能源的场所都没有。
联盟特别点名台塑,每年耗费26.7亿度电,是全台排碳量最高的企业,却宣称自己并非用电大户,更显示“用电大户条款”夸张的政策漏洞。
原来能源局“用电大户”标准只计算企业跟台电签约的“契约容量”,并未计算自有发电量,因此台塑虽然是超级用电大户,但是台塑自己燃煤发电,因此不计入“用电大户”之列。
目前台塑集团有3座装置容量各60万瓩的燃煤机组,总装置容量275万瓩,为全国最大汽电共生厂,不仅提供自用,还可以卖电给台电,由纳税人向台塑付费购电。依据《麦寮汽电年报》2019年台塑汽电厂营收243亿,税后盈余达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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