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苗捕捞渔季将开始 嘉义县请渔民配合登记申报
109年度为期4个月的鳗苗捕捞渔季于11月1日展开,嘉义县-吁请从事岸际捕捞鳗苗业者应向渔会办理登记,作业期间维护自身安全及作业秩序,并配合于渔捞日志协助填报捕捞方法、捕捞地点及捕捞数量等资料,以利鳗鱼资源管理评估及规划。
鳗鱼养殖是台湾长久以来的传统产业,因为养殖所需的鳗苗仍然需要依赖天然苗,因此,为了兼顾渔民生计及部分鳗苗得以溯河成长,渔业署102年9月9日公告“鳗苗捕捞渔期管制规定”,每年自3月1日至10月31日止,除花莲县、台东县外,禁止于距岸3浬内海域、潮间带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捞鳗苗。
早年捕捞日本鳗苗期间,主要是从10月起至翌年4月底共计7个月,为让该期间来游的日本鳗苗有机会溯河成长繁衍下一代,以维持鳗鱼生态永续,自102年起,渔业署规定开放捕捞期间为每年11、12月及翌年1、2月共4个月,捕捞期减少了3个月(10月及翌年3、4月)。
捕捞鳗苗是沿海渔民冬季重要传统产业之一,但因是在低温及暗夜下作业,再加上冬季天候海象十分不稳定,岸际捕捞鳗苗的作业风险极高,嘉义县-特别吁请捕捞鳗苗业者,应穿着救生装备并注意天候海象,以维护自身安全;并“岸际捕捞鳗苗应注意事项”向渔会办理捕捞登记,以及将捕捞方法、地点及数量记录在渔捞日志回报给渔会。
▲鳗苗捕捞渔季将开始 嘉义县请渔民配合登记申报